时隔14年首次大修!这部条例的改动,关系每一个出国务工的人
2026年7月,商务部放出了一份重磅文件——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,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这部条例上一次出台还是2012年,到现在已经14年了。14年里,行业发生了很多变化,2025年末正规在外的已达60多万人。旧条例很多地方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,因此这次修改了不少关键内容。

一、为什么要修改? 一:黑中介到处都是,但没人管得了 以前的规定是:发现没有资质的中介从事对外劳务,找工商部门来查处。但2017年那个查处的依据(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)被废止了,新的规定里又没有专门针对对外劳务的条款。 结果就是——大家发现黑中介在骗人,却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、按什么规矩罚,黑中介自然越冒越多。 二:拿旅游签证送你出去打工,出事了没人兜底 有些企业为了省事或者规避审批,不给务工人员办工作签证,而是用旅游签、商务签、留学签把人送出去。 人到了国外才发现:你的身份是"游客",不是"工人",当地劳动法不保护你,工资、保险、工伤赔偿等都没有保障。一旦被查到,直接遣返甚至拘留。 而企业呢?顶多算违规。务工人员亏了钱、搭了时间、甚至留下不良记录,代价全由个人扛。 三:往敏感国家派人,没人把关 这些年,有些企业把务工人员派到一些特定国家或地区,从事一些特定项目。这些地方和项目可能涉及安全隐患——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有没有保障?会不会碰到国家安全方面的问题? 旧条例条款零散、覆盖面窄,很多不在"对外劳务合作企业"名头下的企业(比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、境外投资企业),根本管不到。 二、有哪些大的改动? 改动一:管事的部门换了 以前叫"工商行政管理部门",现在统一叫"市场监督管理"——就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的叫法,这次只是在法规里正式确认了。 更重要的是,新增了"国家移民管理"部门。以前管对外劳务,主要是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的事;现在移民局也上了桌——因为出国打工涉及出入境,签证合不合规,移民局也得盯着。 改动二:想干这行,先拿证再办照 以前有些地方可以先注册公司,营业执照上写上"对外劳务",然后慢慢补资质。现在不行了——必须先拿到"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",然后才能在营业执照上加这个经营范围。 好消息是审批快了:从20个工作日缩到15个工作日。但门槛一点没降,该有的资质一个都不能少。 改动三:往哪些国家派人、干什么活,得报批 这是这次改动里分量最重的一条,说三件事: 第一,管得更宽了。"参照执行"四个字,等于所有人都得遵守。以前只管"对外劳务合作企业",现在所有往国外派人的企业都要管——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公司、境外投资企业,只要往国外派人,涉及特定项目或特定地区,都得提前报批。。 第二,不光看你去哪,还看你干什么。以前只限制特定国家/地区,现在新增了"特定用工项目"——就算你去的是友好国家,但如果干的是军工、关键基础设施、敏感技术这类活儿,一样得审批。 改动四:合法签证,必须写进合同 以前,企业给务工人员办合规的工作签证,条例没明说,属于其他规定里的"隐形义务"。现在要求直接写进了合同必备条款——合同里必须写清楚。 企业要是不写进合同,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补正;情节严重的,罚10-20万;甚至直接吊销资质。 如果因为企业没办合规签证,导致务工人员在国外被遣返、被拘留、权益受损,务工人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。 如果企业故意用假签证把人送出去,那就不只是罚款的事了——可能涉嫌犯罪。 一句话:签证合不合规,企业必须负责。 改动五:违规处罚,要"晒"出来了 以前违规了就是内部"公告"一下,现在改成"公示",谁都能查到。 公示意味着和信用体系挂钩,一次违规可能成为企业长期的信用污点,以后想投标、融资、评优都受影响。 改动六:黑中介终于有人管、有法罚了 这次终于把老大难问题解决了,三个变化: 有人管: 各省级政府来定哪个部门负责查处。 有法罚: 没收违法所得,情节严重的罚20万到80万。 能索赔: 被黑中介坑了的务工人员,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,要求赔偿。 改动七:违规往敏感地区/项目派人,罚得最狠 企业要是违规把人派到特定国家/地区或特定项目,罚20万到100万——这是所有条款里罚得最重的。 而且不光罚企业,还罚个人:负责人和相关经办人罚1万到10万。以前是"只罚公司、不罚人",现在是谁决策谁担责。签证经办人、项目组织人,都在罚的范围里。 这次修订说白了就一个方向:让合规的人更好做事,让不合规的人寸步难行。 征求意见截止到2026年8月24日,正式条例应该很快就会出台。 给出国务工朋友的提醒: 找劳务公司的时候,一定去商务部"走出去"平台上查一查,这家公司有没有"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"。碰到黑中介坑钱坑人的,直接打12312投诉举报——新条例下,有部门监管、有法可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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